民事头条1218医疗责任

(语音朗读功能由讯飞提供技术支持)案情1

--河北石家庄长安区检察院召开一起民事检察监督公开听证会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就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该案医院医疗责任纠纷案件,张某某申请监督称其于年9月16日因医院住院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过错,导致其肠瘘、短肠综合症、脑萎缩等一系列病症,造成身体巨大损害。而原审法院的判赔不足以弥补其损害且不应扣除医保报销部分。案件受理后,经审查,原审期间,法院委托司法医院向张某某提供的医疗服务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诊断行为与张某某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显示,医方的原因力大小为次要责任(具体原因力大小建议为25-40%)。针对此鉴定意见,双方当事人并未提出异议。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促进矛盾化解,检察官决定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点此查看原文)

动态2

--安徽:让“假官司”无处遁形!一纸检察建议催生虚假诉讼共治新格局

“上千起案例,数万字良言,他们在追寻真相中提供善治之策;触类旁通,破解难题,首发‘三号建议’,为全国惩防实践提供‘安徽检察样本’。”上面的话来自安徽省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审委员会为该省检察院监督系列“假官司”案促进虚假诉讼治理检察官群体拟定的推荐词。近日,该检察官群体荣获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推荐词讲述了他们从对一起虚假诉讼个案的监督拓展至对类案的监督,进而推动虚假诉讼惩防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的精彩故事。(点此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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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宛城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是这么做的

12月17日,宛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四部助理检察官梁爽做客《宛城区检察之声》,给听众朋友介绍民事检察的话题。他介绍,开展民事检察的作用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制约作用。通过我们的监督工作能够制约法院民事审判权力与执行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滥用。通过检察监督防止审判中违法行为的出现、给予权利受侵害当事人救济途径,确保民事诉讼领域的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二是保障作用。从诉讼程序内部监督、诉讼全程监督,使当事人在诉权被侵犯时能够更及时地得到救济。针对诉讼的不同阶段中出现的不同违法行为灵活地进行监督,保障当事人民事诉权的行使,防止其正当权利被侵害。三是治理作用。民事检察监督能够为我国社会治理提供有益抓手。通过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加大对虚假民事诉讼的监督等方式,起到共同进行社会治理的作用。(点此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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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湘桥检察院召开全市首宗民事执行申诉监督案件听证会

为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提出的“通过邀请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召开听证会,共同答复化解,把化解纠纷、矛盾的工作做到极致”的指示精神,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近日,湘桥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首宗民事执行申诉监督案件听证会,对当事人认为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一民事判决的执行活动违法申诉一案进行公开听证。(点此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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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开促公正陕西商洛商州区检察院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提升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质效,年12月16日,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就任某某、陕西商洛某某公司因土地租赁纠纷不服法院判决申请民事检察监督的三起民事监督案件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由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明元主持。(点此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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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麦盖提检察:检律座谈共推民行检察向前发展

日前,麦盖提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刀郎律师事务所召开座谈会。此次座谈是继年9月两家签订民行业务协作机制后的又一次交流。座谈会上,麦盖提县检察院民行检察干警与律所全体律师围绕律师工作如何助力民行检察业务开展,以及建立完善检律协作长效机制展开探讨。双方就《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试行)》和检律两家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协作配合、引导当事人依法合法诉求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点此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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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召开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近日,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民事申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参加,听证会由分管副检察长向阳主持。该案系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争议焦点是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向某相关费用共计.44元后,是否有权向喻某追偿。听证过程中,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充分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和理由,听证员对申请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询问,在场听证员结合听证情况,围绕焦点问题深入的探讨,经过认真评议后发表了评议意见,为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出审查决定提供了有益参考。(点此查看原文)

编辑:贝塔

设计:小柳同学

主编:Bruce

文章综合各地方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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